项目编号
| CG-AQ-2016-102
|
项目名称
| 安庆师范学院2016年环境科学专业设备采购
|
采购人
| 安庆师范学院
|
集中采购机构
|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|
采购方式
| 公开招标
|
项目内容
| 微波消解仪、超微量分光光度计、激光粒度仪、PM2.5采样器、双稳定时电泳仪、微型离心机、涡旋振荡器、暗箱式紫外灯、水准仪等,详见采购清单。
|
包别划分
| 三个包
|
资金来源
| 财政资金
|
最高投标限价
| 第一包: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 (¥290000.00元)
第二包: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(¥400000.00元)
第三包: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 (¥310000.00元)
|
资格审查
| 资格后审
|
项目地点
| 安庆师范学院
|
交货、安装、调试期
| 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完成
|
资格要求
| 1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;
2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、代理商或经销商;
3、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;
4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|
招标文件获取
|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、授权委托书(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)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1日(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,节假日不受理)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安庆市龙山路215号)五楼国有产权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。
|
工本费(元)
| 400元/本,于报名时缴纳,售后不退
|
联系方式
| 联系人:徐峰 电话:0556-5991161 传真:0556-5991165
|
备注
| 1、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(手机)、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,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,责任自负。
2、报名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放弃投标,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(传真或书面送达,加盖单位公章)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。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,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。
|
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日期:2016年5月4日
环境科学专业设备采购清单.doc[Download]